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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A00001!云南第一辆上新牌电动车诞生!

    信息发布者:CW16136
    2019-01-09 14:48:22    来源:昆明信息港   转载

    1月7日,小编从昆明交警微博了解到,第一辆“云A”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于今日上午诞生啦!


    截图来自@昆明交警



    大家一定很好奇

    电动车新牌照长!啥!样!

    电动自行牌照样式



    新的电动车牌照为白底红字,带有反光效果

    而且牌照开头是云A

    一眼就能看出电动车的属地!


    电动自行车行车行驶证样式



    从图片上看,新出炉的电动自行车行车行驶证上有持有人和车辆的信息,背面还印有强制报废日期。从证照上给出的信息来看,电动车行驶证应该是五年一换。


    据悉,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顺利运行,1月7日前的周末休假日,昆明交警忙碌着筹备电动自行车查验、审核、录入、制证、号牌安装及车辆照相等相关收尾工作。目前,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已准备就绪,各点办公区域将悬挂有“昆明交警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点”字样的醒目布标。
    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主城区范围内的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分别设置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此外,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公区也同时设置了办理点。
    届时,每天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全面为市民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工作。 

    办证处民警在核对办证流程


    温馨提示


    小明要提醒各位电动车车主,4月15日前须完成登记,否则不能上路,而且办证是免费的哦!
    1月7日起,大家可就近前往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进行办理。


    这些事情很重要

    提前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1

    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再办理登记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昆明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办理登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在用的未办理登记或者未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以及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2

    已登记的超标电动车

    自4月15日起有4年过渡期


    4月15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质监、市工商部门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已办理登记或者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公安机关禁止通行区域以外的道路行驶,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


    ★超标、国标:1月7日至4月14日,办理登记;4月15日起,未登记不得上路。


    ★超标:已登记或办了防盗号牌的,从4月15日起有4年过渡期,4月15日以后,不得生产、销售、办理登记。


    3

    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事项


    一、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时限

    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4月14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


    五、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二)到办理点后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发号牌、行驶证


    六、其他事项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将只办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登记

    (三)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证需要的材料

    小明都给你罗列清楚了


     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手续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车主名称需和购车发票一致)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电动车所有人自己前来办理的不需提供);

    2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凭证; 

    3

    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4

    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电动车不上牌,上路行驶将受处罚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市工信部门会同市质监、市工商部门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办理登记,对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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