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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在砚山县江那镇生活了多年的台湾同胞刘女士,在江那派出所领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这是江那派出所发放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刘女士也成为砚山县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第一人。
自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将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住证。江那派出所做为砚山县现唯一的办证点,江那派出所组织户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确保每一名受理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操作办理流程,同时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得知内地开放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后,2018年9月7日上午,刘女士便带着相关证明到江那派出所申请办理,按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办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可以正式拿到居住证,现在不到20个工作日,民警便通知刘女士到派出所领证。民警通过核实相关证件及核验指纹后,向刘女士发放了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拿到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刘女士心情非常激动,她表示领到居住证后将给她以后的生活提供很多便利,有了居住证,以后在很多方面都可以享受到与大陆居民相同的待遇了。
下步,江那派出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为在砚山申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来源:砚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