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村民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处罚
2020-02-19 22:19:39 来源:文山森警 转载
近日,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根据森林督查案件线索,查处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经民警调查证实:家住文山市区的米某,于2019年1月起,在未办理林地审核手续的情况下,到文山市古木镇纸厂村委会“纸厂大坡”林地内修建汽车、摩托车训练比赛基地。经技术人员鉴定,被破坏地块总面积为801平方米。米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文山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处予米某8811元的罚款,并责令其于规定时限内前将被破坏林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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